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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拟同意和同意有什么区别
释义
    法律分析:拟同意与同意法律上的区别如下:
    1、意思不同。拟同意主观上已经同意,但是还得等到上级同意后才能最后同意;同意跟别人的想法相似,与别人的意见相同;
    2、使用情况不同。拟同意使用具有较为严格的职责限定;同意,主体对某一事件或问题的处理若有决定权。
    一、合同的要约的构成要件如下:
    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3、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二、要约失效的情形有: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总之,拟同意有同意的倾向,没有真正的同意,需要进一步确认,否则在法律上就不能生效。在办理公文的过程中,经常看到领导签文件、地方签文件、地方签文件。提议的同意书通常是在正式场合或正式材料或书面文件中提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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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