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陪审员在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作用是评估证据的真实性,其评估的标准是证据的充分性、可信度和相互印证。陪审员需要结合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综合评估证据的真实性,从而作出判断。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审判组织应当组织陪审员参加审判。陪审员对刑事案件的审理有权发表意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自愿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证据的充分性是指证据的数量和质量能够证明所举证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或者存在性。”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证据的可信度是指证据来源的合法性、证人的证言所述的内容与其个人认识、经验、记忆的相符程度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等所决定的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陪审员在评估证据的真实性时,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的充分性、可信度进行综合判断,保证判决的公正和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