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扬州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
释义 | 扬州企业拆迁补偿主旨:扬州企业在拆迁过程中,对住宅房屋按每户300元补偿,对非住宅房屋按设备拆装、运输费用或重置价格进行补偿,同时补偿迁移配套设施的费用。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扬州企业拆迁补偿有以下这些: 1、征收住宅房屋,每户补偿300元给被征收人; 2、征收非住宅房屋,要按设备拆装、运输发生的费用补偿。无法恢复使用的,要按重置价格进行补偿。可协商或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具体的补偿金额; 3、被征收房屋内的电话、有线电视、燃气、互联网等配套设施、设备的迁移费,按规定补偿。 拓展延伸 扬州市企业拆迁补偿政策及实施细则 扬州市企业拆迁补偿政策及实施细则是指扬州市政府为了保障企业在拆迁过程中的权益,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具体操作步骤。根据政策,当企业面临拆迁时,政府将提供合理的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搬迁费、设备损失费等。政策还规定了补偿的计算方法和申请程序。在实施过程中,企业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明、经营收入证明等,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及时支付补偿款项。这项政策的出台旨在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结语 扬州市企业拆迁补偿政策及实施细则为保障企业权益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操作步骤。政府将提供合理补偿,包括土地、搬迁及设备损失费用等。企业需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程序申请,政府将审核并及时支付补偿款项。该政策旨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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