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徐州防疫最新政策 |
释义 | 徐州防疫最新政策如下: 1、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徐返徐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低风险地区进徐州:对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徐返徐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3天内应完成2次核酸检测; 3、省外来徐返徐人员,特别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北京市朝阳区,河南省郑州市,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顺德区,山东省济南市,青海省西宁市,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西安市未央区,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城关区,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成都市龙泉驿区,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等重点涉疫地区来徐返徐人员要及时主动报备,可以通过“徐州健康宝”、12345政务热线电话,或直接拨打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电话报备,配合落实各项健康管理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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