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招投标备案需要的资料: (一)业主单位提供的资料 1、投资备案(或立项批复) 2、施工图审查备案合格书和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开发项目提供项目资本金缴存证明 5、营业执照 (二)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资质等级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人员要求 (1)企业负责人A证 (2)项目经理注册证及B证 (3)安全员上岗证及C证 (4)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或城建档案员) (5)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大型项目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6)以上人员需提供上岗证 (7)预算员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 (8)标准员、测量员、机械员、试验员、劳务员以上人员需提供岗位证书或本单位的聘用证书 (9)外地施工企业还需提供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提供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 注明:以上资料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的地方,所有人员必须在有效期范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