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私立学校基本上学校无权开除你。特别是,如果是九年义务教育期间那就更不可能了。 法律依据: 国家教委《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酌情给以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1.反对党的基本路线,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造成严重后果者; 2.触犯国家刑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3.破坏公共财产,偷窃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 4.打架斗殴、行凶、赌博、偷盗等屡教不改者,品行恶劣、道德败坏,造成较严重后果者; 5.违反校纪校规,情节极为严重者; 6.一学期旷课超过72学时或在学期间旷课累计超过108学时(旷课一天,按6学时或当天实有课时计)者。 第四十一条 对犯错误的学生,要加强教育,促其认错悔改;必须处理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慎重而适当。处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诉、申辩和保留意见。对本人的申诉,学校有责任进行复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