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越权代理的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
释义 | 越权代理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第三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被事后追认的,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第三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事后未被追认的,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第三人承担。 越权代理合同具有效力吗 在越权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的范围从事的代理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其法律后果应由代理人自行承担。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中只有一部分属于越权代理,其余的部分仍然在代理权的范围之内,那么就仅仅是该超越代理权的部分构成无权代理,其他部分仍应认定为有权代理。 越权订立的合同一般是不生效的,这类合同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方能生效。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合同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是超越了权限,而仍与之订立合同,则具有恶意,那么此时,合同就不具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吗 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不是效力待定合同。只要满足民事行为有效的条件,合同就有效。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并基于这种信赖而与无权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的代理。 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吗 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该代理行为是有效的,所以表见代理不是效力待定合同。 越权代理签订销售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越权代理签订销售合同的效力是:经追认,越权代理签订的销售合同有效。第三人超越越权代理权限订立合同但被事后追认的合同有效,第三人超越越权代理权限订立合同事后未被追认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第三人承担。 效力待定合同与表见代理的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效力待定合同与表见代理的区别如下:.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 该内容由 徐一夫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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