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的区别? |
释义 | 公众责任险与物业责任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保险责任有差别 公众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提供被保者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或人身的损失或费用符合保险合同的保障的意外事故范围时,民事赔偿责任依法应由被保者承担的; 意外事故:指非所预见、非所愿意、非所期待的日常生活、生产中的疏忽大意、失职、犯罪等原因而导致的事故,是难以预料的。 物业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在保险保障期间内,保险承保范围内的物业,被保者从事物业管理上的“疏忽或过失”而造成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经济赔偿责任依法应由被保者承担的。 过失:应该预见,却没有预见,或过于自信觉得自己可以避免的。 疏忽:应当注意且可以注意,却注意不到,符合法律上的侵权行为。 2、保险标的不一样 公众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是无形的、不确定的标的,主要为生产、经营或提供服务的工程中造成的法律责任,针对社会公众进行补偿;而物业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是有限的,其最大损失是可以确定的,当第三者在这一领域范围内发生事故遭遇损失理应由物业主共同承担,然后按责任分担,这种赔偿责任属于合同契约责任。 物业责任险都是为了转移被保险人对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公众责任险是由场所的所有方或管理方对经营意外导致第三方损失赔付的转移;而物业管理责任险可以说是一种特定的公众责任险,是基于物业和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特定的责任负经济赔偿责任。当然,对于小区、写字楼,亦可以由物业管理公司投保公众责任险来承保自身义务。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