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意定监护的方式是什么? |
释义 | 在老人尚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可以自主选定监护人,选定的监护人不一定是子女,也可以是其他有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 选定好监护人后,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为了防止以后发生纠纷,杨律师建议可以去公证处进行公证。“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后,等老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监护人可以代理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这可能会引发一定纠纷,所以建议做好相关公证。 当被监护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后,协议将正式生效,监护人可以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1、在被监护人尚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自主选定监护人; 2、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签订意定监护协议; 3、双方去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4、被监护人丧失完全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之后,协议正式生效; 5、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一、法定监护人顺序是怎样的?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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