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职时应该结清工资。 根据规定,在结束劳动关系之日要按时结清工资。并且工资要以货币的形式进行发放,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货币可以通过支付现金或者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发放;若用人单位采用了其他方式进行发放损害了员工的利益,员工可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工资不按时发放,维权方式是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双方协商不成可进行调解;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载机构申请仲载。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者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载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有欠条的,自应当支付之日起或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司法局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