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去世最晚多久注销身份证 |
释义 | 老人去世,最晚在去世一个月内进行注销处理。具体期限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人死了公安机关会注销其户口并缴销其居民身份证。 1、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证件,是公民从事民事法律行为的重要依据; 2、人死后应当在一定时间内注销户口并上交身份证,并由公安机关依法销毁。 人死亡后身份证为何会注销的原因:这主要考虑的是一些人利用死亡人的身份证去做违法的事情,例如骗领退休金或者社保金,法律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人死亡后一定不要立即注销死者的户籍,法律给了一个月的期限,就是让家属在这一个月内去落实死者的存款情况、保险情况、股票情况以及其他财产信息,这些财产信息的落实都需要用到死者的身份证,一旦注销了户口再去查这些信息就有些麻烦了。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正常死亡需持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非正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的火化证明、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死亡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公安部三局关于传发《死亡人员户口注销工作规范》的通知》 第一条 公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凭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以下死亡证明材料之一,向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 (一)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二)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 (四)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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