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是可以的,可以直接到当地的社保处办理取消,若一直不缴费的话,达到一定期限会自动停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且客观上无法补办,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注意,赔偿损失是将赔偿款支付给劳动者,而非补缴社保,后者是将钱交给社保机构。 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双方协议约定现金补偿或其他规避缴纳义务的均无效。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的承诺也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