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劳动者在一个公司辞职了,让公司开一个辞退证明,如果其他条件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劳动者可以在离职60日内依法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失业金领取标准:缴纳1年以上,不足2年的,领取2个月;缴纳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金增加2个月;缴纳1年不足5年的,失业金领取最长时间为12个月;缴纳满5年不足10年的,失业金领取最长时间为18个月;缴纳失业金10年以上的,失业金领取最长时间为24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