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多少年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买房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年限与一手房和二手房以及用途都有关系。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一手房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最长不超过15年[竣工年限5年以内(含5年)的二手房,参照一手房标准执行];申请自住住房公积金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最长不超过15年;申请购房贷款附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年限应与申请的购房贷款年限一致。另外,上述年限均不得长于借款人法定离退休时间后的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一、公积金贷款如何更改年限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的贷款年限与一手房和二手房以及贷款用途都有关系。申请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购房贷款: 一手房长不能超过30年; 二手房长不能超过15年; 申请自住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长不能超过15年; 申请购房的贷款附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贷款年限应该与申请的购房的贷款年限一致。 另外,上述年限均不长于借款人法定的离退休时间后的5年。 住房公积金贷的款利率按中国人民的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执行,现行利率:5年以下(包含5年)为3.96%,5年以上的为4。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以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以及可贷款的年限计算,每户的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高不会超过25万元,若借款人的申请贷款额已经大于其住房公积金的可贷款金额,可由委托银行在审批后提供相应的商业性的贷款补充,即住房公积金的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应高不超过40万元。 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额度精确到千元)=借款人夫妻双方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6%×12×0.45×可贷款期限。 二、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1、个人购房贷款 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 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2、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 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家庭。除借款人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经济适用住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共同借款人;借款人的直系血亲和产权人之外的经济适用住房共同申请人,经本人同意可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符合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并已签订《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3、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建造、翻建、大修条件且具有所有权自住房的职工家庭 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应提供市、区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棚户简屋的修缮应提供本市房地部门颁发的督修单等批准文件;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全部工程款的30%; (6)与施工单位签订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合同; (7)若借款申请人无法直接将房屋抵押给担保机构的,应提供阶段性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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