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怎么办理? |
释义 | 1、备案 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准备资料到房管局备案。(这一步都是由开发商必做的,具体没必要了解) 2、准备办理预告资料 由房开盖章,客户签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备案后的备案表一份,房屋登记申请表(客户签字房开盖章)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婚姻状况证明一份,首期款和维修基收据复印件一份,以上复印件全部加盖房开公章。 3、送件取件 将准备好的办理预告资料带到房管局,交予经办人,3-4个工作日后,向之前交予的经办人取回资料,此时多了四份资料分别是《房屋预告登记审批表》《收费通知单》《询问笔录》《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 4、签字盖章 客户本人在《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询问笔录》签名按手印,开发商加盖公章。 5、审批发证 将签好字,盖好章的《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询问笔录》交予经办人审批,3-4个工作日后,客户持身份证原件,到房管局的缮证窗口,领取《收费通知单》,到缴费窗口,缴纳80元的预告登记费和20元的档案管理费,然后交予缮证窗口经办人,经办人打证,发证。 一、提取公积金需要备哪些材料 提取公积金有不同的事由,根据不同的事由提取需要不同的材料,具体各地的实践也不一样,可以先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准备好所需材料再前往办理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因为租房提取的,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本地的活期银行账户; (3)申请人户口薄原件; (4)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5)房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产证明原件; (6)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另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缴费收据原件; (7)房屋租赁合同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已备案的,另需提供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原件; (8)由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回乡,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本地的活期银行账户; (3)由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 3、因退休提取,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本地的活期银行账户; (3)内退或特殊工种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或本人医保卡原件;或提供社保网上查询密码; (4)由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 4、因偿还商贷本息提取,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本地的活期银行账户; (3)首次提取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复印重要的部分如:借款基本情况、还款账号、银行公章、借款人签字等),第二次以后无需提供; (4)还款存折或银行出具加盖印章的还款证明(近三个月的还款记录)原件; (5)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办理的或申请人与借款人不一致的,另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薄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各自的身份证原件; (6)借款人应本人现场授权中心查询个人征信状况; (7)借款人不能到场的,另需提供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 (8)借款人替申请人代办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5、因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本地的活期银行账户; (3)购买现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自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购房发票原件;购买期房的,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自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需提供网上查询密码)、预付款收据原件,其中异地购房的,必须提供购房发票;购买拆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自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收款收据或房屋产权证(自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购房发票及增购面积部分的价值证明原件; (4)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办理的或申请人与产权登记人不一致的,另需提供产权登记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户口薄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5)由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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