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没有正当理由。大部分业主对物业费没有异议,或者物业管理企业没有重大失误等行为,业主就不能不交物业费。在这阶段如果能够有效解决,那么即使业主有不交物业费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到业主的个人征信了。不履行法院的司法调解或判决。如果拒绝支付物业费的话,物业会向法院起诉你。此时必须服从法院的调解和判决。这涉及到法律的范畴。和“老赖”一样,会影响个人的征信。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