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物业费被起诉,缴纳就没事了么? |
释义 | 是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 进一步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 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如含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 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 费的,将因此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一袜渗切不利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九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 第三百五十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告橡脊部门批准。 第三百五十一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 第三百五十二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是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三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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