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场证写的是公公的名字能加媳妇的名字吗 |
释义 | 如果这个房子的产权人是公公一人所有,公公愿意将房产证上面加上媳妇的名字,就可以的。如果是公公婆婆的共同财产,还要取得婆婆的同意,才可以。 1、公公与媳妇之间形成产权变更协议,然后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就可以了。 2、产权变更协议可以是无偿赠与方式,也可以是房屋买卖方式。 3、如果采用无偿赠与的方式,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之前还要先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才可以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一、父母协议单独赠与儿子的房儿媳加名字有用吗 1、赠与协议签订后以及实际履行,现在房产属于儿子个人所有,如果要增加儿媳的名字,需要所有者即儿子同意。但男方同意后,房子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加名,婚前婚后各不同。 (1)婚后加名: 这种情况属于变更登记,市民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免征契税、个税和营业税,仅收取房屋登记费和印花税等。 注意事项:如果是之前签订购房合同时没有写上两人的名字,之后办理两证的时候不能加名,需要在办理两证后,还清贷款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购房合同的名字和房产证的名字是一致的。 (2)婚前加名: 按赠与、买卖方式依据双方申请办理。 (一)赠与,夫妻双方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一半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到中心办理加名手续; (二)买卖,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中心申请办理。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接受父母赠与,如果在赠与公证书中,父母没有指明是只是赠与给子女个人单独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上退定为受赠人夫妻共同所有财产。 二、给父母过户房产过户需要交多少税 以赠与方式过户的: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交纳公证费、契税等费用,子女及配偶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父母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子关系证明》;子女与父母共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公证,签署《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带上述材料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买卖过户及土地变更手续;需要交纳公证费、评估费、契税、房屋产权登记费。(二)以买卖方式过户的:以买卖方式过户就相当于房屋购买过户,与一般房产交易相同只需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但要根据房子的情况交纳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不同的税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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