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为女儿结婚送养私生子是否违法? |
释义 | 把孩子生下来送给别人养的行为如果具备特定条件就不是犯法的。即生父母因为家庭困难无法抚养孩子的时候,是可以经法定程序允许他人收养孩子的。如果排除上述的情况,这种行为就会涉嫌构成遗弃罪。遗弃罪即行为人对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生活来源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女儿嫁人了。把户口迁走,还需要用父母的户口吗? 法律分析:能把户口迁到父母名下的房子里。符合以下的情形之一,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1、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2、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 3、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公民因分户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户主或者本人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迁户口的一方只需要满足以上的情况之一,那么就可以把户口迁移到父母名下的房子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在农村,我一直和父母户口在一起,现在我已经结婚生子了,我想把户口分开怎么办 户口可以分开,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经济独立; 2、需要当事人年满十八周岁;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满足以上条件可以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审核证明材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我女儿一级残疾,我想代女儿申请低保应该怎么写? 法律分析:申请低保分为两种情况,分别为未成年人(重残)和一般家庭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指一级、二级视力残疾;一级听力残疾;一级言语残疾;一级、二级智力残疾;一级、二级肢体残疾和一级、二级精神残疾的未成年人由父母或兄弟姐妹抚养,重残本人享受低保。第二种类型是指一般家庭申请低保,必须符合人均月收入不得超过470元的标准。如果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请携带基本证件包括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等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低保。低保审核需要经过社区、街道、区民政部门三级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可以享受低保待遇。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我女儿明年9月退休前在公有制工作,然后在私营企业工作的母亲50岁可以退休吗? 法律分析:可以退休。根据我国退休政策规定,女职工50岁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我的两个女儿,两个女儿是现妻出生的,是否应该享受独生子女政策 可以,但要符合规定。享受但必须符合条件规定否则不享受,按规定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并且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可以享受独生子女政策不符合的不能享受,所以可以享受但必须符合条件规定否则不可以享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该内容由 王文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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