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胎儿出生后的出生证明从胎儿出生到几岁都可以办理,不过在胎儿出生后3个月内,不用妈妈亲自办理,可以委托别人代办出生证明;在胎儿出生后3个月以上必须妈妈亲自办理出生证明;胎儿出生超过1年的,必须提供宝宝与父母亲的 亲子鉴定 书,才可以开出生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 抚养 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 收养 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客观: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三条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