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另立户口需要带什么 |
释义 | 只要符合单独立户的条件就可以办理分户,单立户口需要如下证件: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房产证明 4、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 怎么样另立户口本 先有属于自己的房产(有房证),再去派出所分户,拿房本,户口本,身份证就可以。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当事人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办理户籍分户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申请者本人要成年成家; 2、申请者本人要有自己单独合法固定的住所。 如果申请者已经结婚但没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还是要登记为一户。 户口分户程序如下: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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