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战时自伤罪既遂怎么判刑? |
释义 | 犯了战时自伤罪既遂的判刑: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的,应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自伤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争情况下或者在部队接受作战任务进行战斗动员后,由于畏惧战斗,贪生怕死,用自伤身体的手段逃避军事义务的行为。战时自伤罪侵犯的客体是部队的作战利益和军人战时履行军事义务的秩序。 一、逃离部队罪与战时临阵逃脱罪有什么区别 逃离部队罪与战时临阵逃脱罪的区别如下: 1、对象不同,逃离部队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兵役制度,而战时临阵逃犯的客体是军人参战秩序; 2、客观方面不同,逃离部队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而战时临阵逃犯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临阵擅自逃离战斗岗位的行为; 3、主体不同,逃离部队罪的主体一般是现役军人,但在战时,预备役人员拒绝、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也可以成为战时逃生罪的主体,战时逃犯罪的主体是所有士兵; 4、主观方面不同,逃离部队罪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有逃避继续服兵役的目的,而战时临阵逃亡罪在主观表现为故意和直接故意。 战时临阵脱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一般拒传、假传军令罪是怎么量刑的 拒传军令罪,是指军人在战时明知是与作战有关的命令、指示等而故意拒绝传递的行为。假传军令罪,是指军人战时伪造、篡改军事命令并予以传达或发布,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拒传、假传军令罪的量刑标准有: 1、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故意伤害罪的侵犯客体是什么? 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刑法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四条 战时自伤身体,逃避军事义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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