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监视居住期间,你如果离开居住的县区的,必须事先报告;二、如果你二次以上擅自离开的,属于违反监管规定情节严重。可以对你执行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57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被指定的居所,所谓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所谓指定的居所是指办案机关在其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