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执行是指什么 |
释义 | 代位执行是指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但第三方享有债权时,法院可根据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请求,对该第三方进行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中缺乏具体立法,但最高法院的解释和规定增强了操作性。然而,代位执行很少被使用,原因之一是对于程序和限制条件的理解存在差异。执行依据方面,人们对于代位执行的理论依据有不同看法,但大多数人认为执行裁定书是强有力的执行依据,既扩大了执行效力,又保护了第三方的异议权。 法律分析 代位执行是指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案外的第三人享有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对该第三人强制执行。 原则性规定 民事诉讼法中没有代位执行方面的立法,只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不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此规定涉及代位执行的原则性规定,较笼统,缺乏操作性。1998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加以具体规定,增强了操作性。 在执行实践中,当被执行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无疑是解决执行难的一个重要手段。 最高院于2015年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并于501条再次重述该规定。 增强了操作性 很少适用代位执行的原因 但由于代位执行省略了诉讼程序而直接进入执行程序,且限制条件颇多,适用时大家对有些问题认识不一,产生这样或那样的疑惑和困难,这也是目前很少适用代位执行的原因之一。要想使代位执行制度得以广泛适用,必须澄清认识上差异。 执行依据 执行必须具有一定的执行依据,这是依法执行的前提。 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其所依据的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在代位执行中,生效法律文书对第三人没有法律拘束力,那么对第三人进行执行的执行依据是什么呢有人提出代位执行的理论依据存在缺陷,违背了判决效力相对性原则,况且代位执行没有法定执行依据,剥夺了第三人的诉讼权等救济权。多数人认为执行依据应该是人民法院针对第三人对履行通知书无异议又不履行的情形而制作的民事裁定书。执行裁定书,既有效发挥了执行效力的扩张性的原理,又充分保障了第三人的异议权,是代位执行强有力的执行依据。 结语 代位执行是解决被执行人无法清偿债务、但第三人享有债权的一种执行方式。根据相关法规,人民法院可根据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请求,对第三人进行强制执行。然而,由于代位执行涉及的条件较多且程序上有所缺陷,导致其应用较少。要广泛适用代位执行制度,需要明确各方的认识差异。执行依据是代位执行的前提,一般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依据。对于第三人的执行,执行裁定书被认为是有力的执行依据,既扩大了执行效力,又保障了第三人的异议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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