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未成年享有的权利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身体自由权和内心自由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财产受到管理、保护权以及独立财产权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职责。 国家采取措施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