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复垦补偿标准 |
释义 | 农村土地复垦补偿标准各个地区的规定不尽相同,具体补偿标准要根据各地的相关政策进行确定。 一、农村在修一座生产用路有什么补偿吗 修路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单价为准,各地具体执行。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二、邯郸市工厂拆迁补偿标准 一般情况下,邯郸市工厂拆迁补偿标准通常如下:1、拆迁资产补偿费用。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2、拆迁补偿费用。一般包含:设备搬迁安装费对于可搬迁的设备补偿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3、基于拆迁政策而产生的奖励费用。 三、鱼塘征收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主要有三个规定组成:鱼塘所占土地的补偿费,征收鱼塘的安置补助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补偿费按照当前土地三年利润乘以六或者十倍的价格,补助费不得超过三年土地平均利润的十五倍,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需要根据当地鱼塘配房标准进行补偿。因此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复垦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社会投资复垦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或者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属于无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投资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 社会投资复垦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或者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或者有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的,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投资单位或者个人与土地权利人签订土地复垦协议,明确复垦的目标任务以及复垦后的土地使用和收益分配。 第三十四条规定,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以及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行将损毁土地复垦为耕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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