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父母子女是否可以构成虐待罪 |
释义 | 继父母子女产生的法律关系是由于婚姻形成的,所以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行虐待时,构成犯罪的可以按虐待罪进行处罚。 一、什么情形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 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情形包括: 第一、没有形成长期共同生活和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仅存在姻亲关系,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终止时,继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 第二、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后, 如果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未成年继子女的,继父母子女的关系解除,该子女由其生父母抚养。 第三、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的生母或生父死亡或离婚后。生父母中的另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领回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解除。 第四、有长期共同生活或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恶化,双方或继父母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可准许解除。 但解除关系后,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 成年的原继子女仍应承担赡养扶助的义务。 二、继父母与继子是否有抚养关系?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3)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4)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主要标准是继父母是否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 三、继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吗 继父母对继子女是否有抚养义务要看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存在以下两种情形:1、双方形成抚养型关系,生父或者生母再婚后,未成年的继子女完全由继父或者继母抚养;2、未形成抚养型关系,生父或生母再婚后,继子女已成年,这时仅仅是名义上的父母子女关系。法律规定,继父母不得虐待或歧视继子女。继父母和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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