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目的是保证死刑的顺利执行,防止被执行死刑的罪犯脱逃或者反抗。执行死刑,在看守所应当去掉手铐脚镣,改用警绳做为戒具,然后由司法警察或武警押赴执行场所。捆绑住上半身,死刑犯临行时跪下也很方便,不会随意活动。死刑犯的双脚也用一根警绳牵制住,只留有其能小步走路的空间。警绳是一次性的,会和死刑犯一起上路,这样节约了用别的戒具的成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