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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一方私自转让房屋是否受法律保护
释义
    夫妻一方擅自将房屋出售是不合法的。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对房屋是共同共有,处分需要共同共有人同意,如果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转让,所有权有权追回,但是受让人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并进行登记的除外。
    在实践中,如果夫妻一方擅自卖共有房屋,这种行为一般属无效。因为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时要对房屋做出处分,则应当所有的所有权人都同意。如果一方擅自卖共有房屋的行为,就属于无权处分。
    一方私自卖共有房产在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合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另一方可以请求单方处分共同房产的一方赔偿损失。
    如果涉案的房产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他在处理自己房产的时候无需任何人同意,可以自由的处分,别说变卖了,就算赠与都合理合法。如果涉案的房产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没有经过另一半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变卖,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规定,变卖房产的一方属于无权处分,另一方有权将涉案房屋追回。但是,如果房产受让人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善意取得”,另一方就无法追回房屋,但是可以要求无权处分一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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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1 22:4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