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重婚报警,警察会立案,配偶发现另一方有重婚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由受害者自行收集证据后,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标准的应予以立案 法律客观: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的,应当依法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或者通知撤销案件书后超过十五日不予立案或者未要求复议、提请复核也不撤销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公安机关仍不纠正的,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协商同级公安机关处理。 公安机关立案后三个月以内未侦查终结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监督案件催办函,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向人民检察院反馈侦查工作进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