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总的犯罪构成事实(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 1.确定量刑起点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 2.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 基准刑确定方法: 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第一款 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情形之一(含同种情形)的,刑期增加一年;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三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