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基准刑是指在不考虑非犯罪构成事实以外的量刑情节的情况下,根据犯罪构成事实的一般既遂状态所应判处的刑罚。 基准刑特征:1.基准刑是全部犯罪构成事实所应判处的刑罚;2.基准刑由量刑起点和应增加的刑罚量两部分组成;3.基准刑体现刑罚目的对犯罪构成事实的全部需求;4.基准刑体现了犯罪构成事实所应判处刑罚量的审判经验值。 基准刑功能:基准刑是犯罪构成事实和各种量刑事项的总度量基准。1.作为量刑情节从重、从轻的计算基准:其他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影响刑罚量都以基准刑为起算点;2.作为具体量刑情节影响刑罚量的度量标准。 基准刑确定根据:总的犯罪构成事实(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1.确定量刑起点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2.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