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如何样的土地不能确权? |
| 释义 |
不能办理土地确权的情形: 1、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法将农民集体的所有地转为国有土地;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 3、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者是”小产权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 随便看 |
- 人去世后社保卡多久注销?
- 人死后社保卡会自动注销嘛?
- 人去世之后社保怎样清算
- 社保卡在去世后多久会被注销?
- 人去世后社保卡多久注销呢
- 人去世了社会保险卡会自动注销吗
- 人大代表任职期间到达退休多长时间 法律问题
- 退休人大代表工作待遇?
- 逮捕代表什么意思 -法律知识
- 逮捕啥意思 -法律知识
- 机动车右转驾驶员注意事项
- 右转优先还是左转优先
- 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公公去世,怎么更名 -法律知识
- 房子是公公名字,公公去世了怎么办?
- 房子是公公名字,公公去世了怎么办呢
- 父亲去世,房产证更换名字,已公证
- 我想问问我公公去世了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现在想改过我老公怎么办
- 房子是公公名字,公公去世了怎么办
- 老人去世公产房怎么更名
- 房子是公公的名字,公公去世了,房子谁继承 -遗产继承
- 老公过世,房产证上只有老公的名字怎么办
- 老人去世公产房怎么更名?
- 老公过世,房产证上只有老公的名字怎么办?
- 老公去世,房产证怎样办理更名?
- 老公过世,房产证上只有老公的名字如何办
- commission broker
- commission business
- commission contract
- commissioned judge
- commissioned officer
- commissioned work
- commissioner
- commissioner
- commissioner for oaths
- commissioner-general
- commissioner of inland revenue
- commissioner of police
- commissioners in lunacy
- commissioner's office
- commissioners of highways
- commission for acceptance
- commission for collection
- commission for disciplinary inspection
- commission for discipline inspection
- commission for physical culture and sports
- commission house
- commission in charge of government establishments
- commission merchant
- commission of a consul
- commission of a cri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