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第二顺位继承权?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第二顺位继承人的范围,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继承权可能会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等情况而丧失。第二继承人的子女可以进行代位继承,即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继承遗产。 法律分析 一、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哪些 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丧失遗产继承权的情形是什么 丧失遗产继承权的情形是: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三、第二继承人子女可否代位继承 可以。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丧失遗产继承权的情形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第二继承人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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