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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确权后如果有争议怎么办
释义
    土地确权后如果有争议的办法如下: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1)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2)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根据发包方上报的审核报告,结合有关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工作方案,指导发包方制定具体措施,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区别不同情况,通过民主协商,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纠纷问题;
    5、对个别村部分群众要求调地的,应当慎重把握、妥善处理。对符合法定情形,需要个别调整的,应当履行法定审批程序。权属争议未解决的,不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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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5:5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