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按要求进行电梯维保怎样处罚 |
释义 | 电梯使用单位要根据规范和说明书要求,委托获得许可的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并签订合同约定维保期限、要求、双方权利义务等。合同内容包括维保内容、时间、频次、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等。分公司需授权进行维保或由总公司签合同。 法律分析 使用单位应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及实际使用状况的要求,组织维保工作。使用单位应委托持有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并与其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维保合同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 维保的内容和要求;(二) 维保的时间频次和期限;(三)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电梯分公司必须持有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否则需由总公司签订维保合同并授权分公司进行维保。 法律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条例》第二十八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和能效测试。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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