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何解除? |
释义 |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时间是:一般是合同终止之日或解除通知到达之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租赁关系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的可以双方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一方向另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之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一、解除合同是怎么认定的? 合同是自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或者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解除合同通知自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方有异议要求确认解除效力而提起诉讼,如果诉讼中认定解除合同符合条件,则解除合同并不因该次诉讼中止,仍在原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二、合同终止的原因应为什么 合同终止的原因应为合同纠纷。合同终止过程中,除当事人协商一致终止合同外,一般要通知对方,合同到达时要通知对方终止。对方对终止合同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终止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也规定了非终止权人如何提出异议。终止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后,对方有异议的,应当及时提出并起诉人民法院。否则,异议的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对方有异议时,非解除权人应在多长时间内提出,取决于具体情况。 三、接到了购房定金后可以退房吗 交了购房订金后能退房。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进行退房,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担保性质,交付和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不发生定金罚则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法律后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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