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 |
释义 | 1、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 (1)第一章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第二章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3)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扩展资料: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种类繁多,其中很多行为都可能给他人造成财产的、人身的损害。这些行为兼具行政违法性和民事侵权性双重特征。 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殴打、伤害他人、盗窃、骗取公司财物等等。对于此类违法行为,除了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予以警告、罚款乃至行政拘留的处罚外。 对造成被侵害人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损害的,还应当依照有关民事侵权法律的规定由责任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够对违法行为人给予应有的惩戒和教育,而且充分保护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 一、行政处罚加重处罚情节是什么 行政处罚加重处罚情节是所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的,或者是存在着抗拒执法人员检查的。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认定究竟是怎样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对于违法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都应在法定范围内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1、违法行为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2、妨碍、逃避或者抗拒执法人员检查的; 3、胁迫、诱骗或者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4、其他依法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罚的。 一些专门的法律、法规对一些具体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也作出了从重处罚的规定。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 1、有较严重后果的; 2、胁迫、诱骗或者教唆不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3、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4、屡犯不改的。 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从重处罚,就可以依照这个具体规定执行。但需要指出的是,对行政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种类和幅度内进行,超过法定范围的从重处罚,是不允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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