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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隐瞒病史婚姻无效吗?
释义
    婚前隐瞒病史不使婚姻无效,而是可撤销的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如实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疾病不再列为禁止结婚或婚姻无效的情形,只能作为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区别在于形成原因、请求权人和存续期间。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
    法律分析
    一、关于婚前隐瞒病史婚姻无效吗?
    关于婚前患病不属于无效的情节,属于可撤销的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值得注意的是,出于尊重婚姻自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再将疾病列为禁止结婚以及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而是作为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在双方充分了解并相互接纳的情况下,法律允许这种婚姻关系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
    (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即消灭,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前隐瞒病史并不使婚姻无效,而是构成可撤销的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如实告知另一方,否则对方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不再将疾病列为禁止结婚以及婚姻无效的情形,而是作为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区别在于形成原因、请求权人和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当事人应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超过期限将失去撤销婚姻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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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8: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