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向仲裁庭或者法庭出示。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向仲裁庭或者法庭出示。司法实践中,包括录音的证据要被采纳,必须满足证据的额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其中,录音证据要被采纳,一般至少也要满足以下两点:1、不是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取得的录音;2、录音清晰明确,内容能有效印证待证事实,并且通过司法鉴定等能确定录音对方的身份。 一、偷偷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 偷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是否具备证明力则需要具体分析。由于录音材料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电子证据和视听资料,是证据的一种类别和形式,诉讼当事人有权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但是偷录音未必具备证明力,根据法律规定证据应当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才能证明待证事实,才具备证明力。 二、视频能做为证据吗 视频能作为证据。要使视听资料视频属于视听资料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具体如下: 1、当事人出示的视听资料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2、视听资料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七十条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第六十八条偷录偷拍要作为合法证据使用,有三种限制: (一)是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个人隐私以及个人的生活不受干扰等。 (二)是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采取暴力、胁迫、非法拘禁、窃听等方法取得的证据,均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如果偷录、偷拍时没有违反上述规定,即为取证手段合法,所取得的视听资料就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 (三)是故意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偷录偷拍行为,也在禁止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