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此三项必须为原件)以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3、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即最重要的验房环节。 4、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5、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各项费用以及延期交房违约金等。 6、业主领取新房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7、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协议、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并索要发票或盖章确认的收据。 8、办理产权证有关的事项。若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则可由开发商代收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代办费金额双方协商。业主也有权拒绝代办。 9、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收房完成。 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备案证,是对整个小区综合验收,除了单体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外,还要求有规划、消防、人防、燃气等专业管理部门出具的专项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供电、给排水等营运部门签定的有关合同协议,及已经达到正常使用条件的证明材料。 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房子不能办理房产证。 要是认为业主收房只是简单拿钥匙的话,那么就有可能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毕竟很多时候一旦交付了房屋,那么之后除非出现大的质量问题,否则的话开发商是不会对房屋质量承担责任的,而从这点上来看,也就要求业主们在收房的时候可以仔细的对房屋各方面做出验收,包括面积大小、门窗质量、墙面是否有裂缝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