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必须要判决书吗 |
释义 | 再婚不带判决书一般不可以。当事人再婚的,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前述的无配偶证明一般是指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一、3婚要带上前两次的离婚证吗 没有相关规定表明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携带离婚证。但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本人的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材料)、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结婚登记用的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是可以自带的,也可以在登记处拍摄,前者照片的效果更好。 (4)若是双方任意一方是再婚者,还要提供离婚证书或相关文件(解除夫妻关系说明、法律判决书等),如果是原配偶死亡,则提供原配偶死亡的证明。 三、二婚打结婚证需要什么证明 二婚打结婚证一般要如下证明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户口簿和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签字声明进行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可现场拍照,但必须支付一定费用; 4、原配偶死亡的,应当携带原配偶死亡证明; 5、再婚不需要带离婚证,但再婚需要带协议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再婚者不得进行婚检,但必须携带有效的法律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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