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虚假招生属于什么罪? |
释义 | 学校以虚假招生简章招生可能涉嫌违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虚假招生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虚假招生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法律定性,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了处罚措施,包括责令限期改正、退还违法所得、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 法律分析 学校以虚假招生简章招生而获取利益的做法,有可能隶属违背治安管理做法,也可能涉嫌诈骗刑事犯罪,具体的做法定性,根据事实上情况及相关法律限定进行确定。 虽然从法律角度说,对虚假招生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并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民办教育促进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都明确规定,民办学校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虚假招生行为实质上就是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诱骗学生报考、读书,从而骗取学生的学费,这符合诈骗罪的法律定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虚假招生行为的法律定性及相关法律责任 虚假招生行为指的是以虚假、误导性宣传手段吸引学生报名,违背教育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虚假招生属于违法行为,涉及多个法律责任。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虚假招生可能涉及欺诈罪、虚假广告罪等罪名,犯罪行为将面临刑事处罚。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虚假招生行为违反了广告宣传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规定,相关责任人将承担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此外,教育主管部门也会对虚假招生行为进行处罚,例如吊销办学许可证、撤销招生资格等。综上所述,虚假招生行为涉及多个法律责任,严重影响教育行业的正常秩序与公平竞争。 结语 虚假招生行为的严重性不容忽视,不仅违反了教育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也可能触犯刑事犯罪和民事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虚假招生行为的追究不仅涉及刑事处罚,还包括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教育主管部门也将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教育行业的正常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我们应当共同努力,坚决打击虚假招生行为,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有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捕,能够并处五百元以下罚金;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捕,能够并处一千元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限定的,依照限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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