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劳务派遣合同还能转正吗 |
释义 | 劳动者与派遣单位签订的不是劳务派遣合同,而是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双方约定了试用期的,在试用期经过后符合单位的录取条件的,就能转正。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是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 一、第三方合同什么意思 第三方合同其实和我们常说的劳务派遣合同是一个意思。具体的就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而不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行为。当签订第三方合同的员工进入用工单位开始工作时,此时的员工不是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是具有派遣性质的工作人员。第三方合同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是劳务派遣公司,一般也就是人力资源公司,和劳动者本人。 二、劳务派遣有什么规定 劳务派遣的规定如下: 1、双方的法律责任。用工单位与被派遣方应当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工资福利。被派遣方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3、政治权利。被派遣方有权参加或组织工会; 4、派遣单位的义务。包括对被派遣方派遣合同的告知义务,支付工资的义务; 5、用工单位的义务。包括告知报酬、支付奖金等。 劳务派遣协议的特殊规定如下: 1、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3、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4、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三、劳务派遣公司注册条件 劳务派遣公司注册条件可以总结为如下几点: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3、股东共同制定劳务派遣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人才派遣公司住所。《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实践中往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只有一年甚至更短,这样导致被派遣劳动者在派遣协议到期后变成失业者,为了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利益,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派遣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义务。用工单位虽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但由于被派遣劳动者实际在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因此,用工单位同样需对被派遣劳动者负有相应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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