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的人格权受侵害后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
释义 | 公司人格权受侵害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侵害自然人姓名、肖像、名誉等人身权利、人身利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主张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赔偿精神损失原因 精神损失一般都是因人格权受到损害才可以提起赔偿。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二、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内优先赔付吗 可以优先赔偿,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三、民法典精神损害赔偿是什么意思 民法典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利且后果严重的情形和以非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方式侵害人格利益且后果严重的情形。具体而言,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监护权,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五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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