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的区别:1.工作时间不同;2.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3.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补偿金;4.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5.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一、非全日制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多久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做兼职随时辞职可以吗 当然可以,这本来就是兼职的一个特点。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赋予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任意解除权,但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从而促进就业,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做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为宽松的规定。兼职具有灵活性,也可以不订立书面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三、辞去兼职工作用人单位不支付补偿吗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签订口头的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和一个或者是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后面签订的合同,不会影响到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非全日制用工的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另一方停止用工。如果用人单位终止雇佣的关系,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