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动产权利人去世的如无生前遗嘱处分该财产那么应进入法定继承。《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题所述问题应由其他继承人书面放弃继承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变更登记。,(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一)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二)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四)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五)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继承的情况。,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房子的户主过世后,户主的子女要继承房产的,需要提供证明身份的材料,并且做好过户手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