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你在贷款、抵押或质押物品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你有权通过司法途径取回你的物品。你需要向贷款/抵押/质押机构提供抵押/质押合同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然后向法院申请解除抵押/质押或者强制执行权令,最后到银行或者拍卖公司领回物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八条 担保合同效力发生期限内,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应当依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履行。抵质押人有权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合法途径,要求解除抵质押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审判法院作出的强制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在定期履行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申请复议。对复议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上诉。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权在开庭前就解除纠纷提出和解议和请求,经其他当事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