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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释义
    不属于。婚前继承的遗产属于遗产继承人所有,即遗产继承人在遗产分配中应该得到该份遗产的全部。
    遗产继承人包括:一级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和二级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遗产继承人依据法定继承顺序接受遗产分配。
    另外,如果遗产继承人在婚后离婚,则该份遗产属于离婚后所在的家庭。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取得的财产及其收益,以及以家庭共同生活为目的所取得的财产及其收益。
    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和福利待遇;
    2、 实物住房、土地使用权等房地产;
    3、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及期货投资;
    4、 存款、基金、保险、养老金、期缴职业年金等金融财富;
    5、动产,如汽车、家具、家用电器、珠宝、收藏品等;
    6、 工作中使用的专用工具和生产性设备;
    7、 以及其他常常被视为家庭共同财产的财物。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两种,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前、婚后单独所有的财产,例如婚前继承的遗产、婚前已有的不动产等。除非另有约定,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个人财产则是夫妻在婚前、婚后单独所有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取得的财产及其收益,以及以家庭共同生活为目的所取得的财产及其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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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9:2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