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质量三个等级是什么 |
释义 | 1、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2、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3、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4、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5、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一、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1、工序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管理质量 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流程; 2)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 3)及时检查工序质量,提出对后续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4)设置工序质量的控制点。 2、设置质量控制点。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某个工序或环节,设置技术和监理的重点,重点控制操作人员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针对质量通病或容易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工序,提前制定有效的措施,重点控制;对于新工艺、新4料、新技术也需要特别引起重视。 3、工程质量的预控。主要针对质量控制点,事先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4、质量检查。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互检,4个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施工员的检查和质检员的巡视检查;理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具体包括: 1)装饰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查,并检查相应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实验报告; 2)分项工程施工前的预检; 3)施工操作质量检查,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 4)分项分部工程的质检验收; 5)单位工程的质检验收; 6)成品保护质量检查。 5、成品保护。成品保护主要包括: 1)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破坏已有产品; 2)采用适当的保护措施; 3)加强成品保护的检查工作。 6、交工技术资料。主要包括材料和产品出厂合格诔或者检验证明及设备维修证明;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技术洽商文件;设备的安装调试记录;质检报告;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表等。 7、质量事故处理。一般质量事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并责成有关单位提出解决办法。重大质量事故,须报告业主、监理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由各方共同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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